主題館
Turtles in Taiwan
頁首 / 龜與文化 / 龜 碑
龜 碑 Turtle Tablet


【澎湖望安嚴禁殘害女嬰耕牛龜鱉碑】

於1996年在澎湖縣望島上出土一座清代所刻的石碑,碑文中明訂禁止居民殘害女嬰、耕牛及海龜的規定,顯示當時島民已開始保護海龜。也許這是現今台灣地區僅剩望安島上仍能保有一處較穩定的海龜產卵地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將此碑文之內容及發現始末轉錄下來供大家參考。目前此石碑存放在望安綠蠵龜展示館內,成為「鎮館之寶」。




年代:光緒六年元月(西元1880年)

材質:玄武岩

尺寸:縱128公分 橫62公分


碑文:嚴禁殘害女嬰耕生龜鱉碑記欽加知府銜署臺灣澎湖海防糧捕分府唐,為出示嚴禁事。本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據八罩澳紳士許樹人、(許)清省、吳鼎盛、(吳)常魁、許樹林、(許)清音等僉稟詞稱:「緣人等生長於海濱,民多愚蒙,不知珍重於女嬰;罔識矜憐,山之耕牛、海之龜鱉,亦往往殘害。人等目擊心傷,爰是出首倡捐,共得微資,每年生息以為補救之助。其拾字紙工資每年給錢六千,女嬰每口給錢一千,衰老耕牛每隻每年貼錢二千,龜鱉大的定價每觔一十文,小的每觔一十二文。第恐現時奸貪,執拗不遵,而且歷時既久,恐致廢墜。因相率僉稟,懇乞出示嚴禁,責成該地文武汛口、鄉保地甲隨時察查。若有抗玩,許其稟究,恩准示禁立石,則公侯萬代矣。切叩」等情。

據此,閱稟其見,仁人側隱之心可嘉之至;所議各條,亦俱妥洽。准予出示立石嚴禁,並移營飭行該處汛弁察查外,合行出嚴禁。

為此,示仰八澳各鄉人等知悉:其拾字紙工資每年給錢六千,女嬰每口給錢一千,衰老耕牛每隻每年貼錢二千,龜鱉大的每觔一十文,小的每觔一十二文。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倘有不法之徒,仍蹈故轍,許該鄉甲隨時具稟,按律懲辦,決不姑寬。毋違!特示。

光緒六年元月 日給。

都閫府王建功捐錢拾千文,網垵許金萬興捐錢五拾千文,網垵請清省捐錢拾捌千文,網垵許古松捐錢拾貳千文、網垵許古自珍捐錢拾貳千文、網垵國課館捐錢拾貳千文、饒平縣吳常魁捐錢拾貳千文、水垵伍榮發捐錢拾貳千文,網垵許古源松捐錢拾千文、網垵許樹林捐錢拾千文、花宅陳長發捐錢拾千文、寸澳葉性智捐錢拾千文花宅葉成德捐錢拾千文。雙頭掛張逢金捐錢陸千文、詔安銅山陳德充捐錢陸千文、網垵林和勝捐錢陸千文,網垵吳永順捐錢四千文,大嶼陳成喜捐錢拾千文。